服务承诺
本院是从事职业病防治的专业机构,为确保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等工作的公正性,特做如下声明:1. 本院是具有独立检测资质的法人单位,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评价、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等业务,不超资质服务。
2. 本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科学检测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3. 本院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或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及开展其他业务工作的的科学性。
4. 本院保证检测、评价、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等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可能导致工作质量失控的行政、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损于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5. 本院对所有客户的服务一视同仁,保证对客户没有偏见和歧视。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6. 本院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本院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扩散或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
7. 对检测数据和其他结果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委托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检测数据和其他结果报告。
8. 本院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和国家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做到收费规范合理,保证各项服务的规范性。
9. 本院对客户的申诉和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5.8.27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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