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危害大,谨慎防范勿中招

文章来源:转载自网络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非法集资危害大,谨慎防范勿中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一些公司抓住人们急于通过投资来实现财富保值和增值的心理,以投资理财为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且花样不断翻新,名目不断增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是投资机遇,更可能是洪水猛兽,一旦资金链条中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便会造成血本无归的严重后果。
      2023年6月是全国第11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犯罪的识别力,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提高自觉抵制金融犯罪的意识。
      今天,一起来学习关于非法集资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血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承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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