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咨询)竞争性谈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造价咨询)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括: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装修改造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十堰市广东路53号1号楼304室获取谈判文件,并与2022年3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1号楼装修改造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705平方米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万元
6、采购内容:招标内容及范围为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工程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
7、设计周期:中标后1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公司的持证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造价负责人需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国家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单位注册。
5.供应商近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和一项造价咨询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1号楼304室)
3、方式: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资料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到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1号楼304室)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3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1号楼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719-8222833
2、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姚艳勤
电  话:0719-8222833

主办单位: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十堰职业卫生专业委员会合办  鄂ICP备2000701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30302000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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