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防院“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次数: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十堰市营商办《全市“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十营商办发[2022] 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新官不理旧账”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清理整治一批“新官不理旧账”典型问题,建立健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治理范围
    重点治理2016年以来因党委、政府换届,领导干部岗位变更,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下列问题:
    (一)政策措施不落地、不落实、执行不连续问题;
    (二)对签订的合法合规合同或作出的合法合规承诺不履行、不兑现问题;
    (三)对解决招商引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合法合规项目不能及时落地、建设、投产、见效问题;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24日至6月8日)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对照专项治理范围,对2016年以来的“旧账”、“烂账”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问题清单汇总后报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6月8日前报市卫健委法规科。
    (二)整改销号阶段(2022年6月9日至8月25日)
针对自查和交办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难度小的问题,在8月25日前完成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说明情况,明确具体整改时间,实行销号管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卫健委法规科。
    (三)实地督查阶段(2022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市卫健委将组建督查专班,对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信访反馈举报等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于发现问题排查走过场、隐瞒不报、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的,以及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日)
对问题成因、整改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查清原因、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建立完善解决“旧账”问题长效机制,并做好迎接省“新官不理旧账”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是今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职业病防治院牵头领导为院长和支部书记,责任领导为院邻导班子成员,牵头科室为院办公室,责任科室为全院各科室),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迅速在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同时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和反面曝光,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警示震慑效应。
    (三)推动真改实改。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清理、大扫除,根据职能权限,认真研究政策,明确处置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政府、市场、企业等各方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推进,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四)大胆容错纠错。要坚持实事求是,把准政策方略,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积极鼓励创新方法,最大限度解决企业合理合法诉求。
联系人:杨少华,8222583;邮 箱:441263037 @qq.com.
 
 

 
 
 
    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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